《青岛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点摘编

发表时间: 2025-05-18 14:59:49 发布于:新闻中心

  当前正值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关键时期,《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发布后,为加快促进设施农业全方面转型升级,筑牢农业强国建设基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自己实际,相继出台。为加强宣传,促进各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举措相互交流,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联盟对各省(区、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了梳理。

  发展设施农业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青岛科学规划布局,加强资金、用地、人才和技术等要素支撑,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把严“质量关”,守牢“生态线”,延伸“保供链”,坚持集成示范,推广现代设施农业新模式,践行出一条绿色、高质、高效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青岛路径。为更好地谋划和引领本市设施农业发展,2023年8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印发《青岛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旨在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高效能生产、高科技支撑、高水平发展的供给体系,以推广应用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和新模式为重点,因地制宜地统筹推进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以及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打造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高地。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按照“一年开好局、两年打基础、三年创一流”的总体思路,以打造全国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市为主线,以推广应用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和新模式为重点,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十大工程,因地制宜地统筹推进现代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和仓储保鲜、粮食烘干等物流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争取建成2个种养模式先进、用地效率提升、生产高质高效的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全市设施蔬菜产量比重达到25%,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科学技术进步贡献率和设施种植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2%和5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现代设施农业稳产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在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智慧农业先行区和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等工作上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到2030年,全市现代设施农业规模逐步扩大,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稳产保供能力明显提升,科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慢慢地加强,设施农业作为农业强市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取得明显进展,把青岛打造成全国现代设施农业的引领基地、示范窗口、聚集高地。

  到2035年,全市设施农业全面升级,供给保障更有力,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生产效率、产出质量和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优质化食物消费需求。

  以稳产能抓改造为重点,发展新型现代设施种植业。加快集中连片老旧低效温室设施改造,建设以节能高效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基地。加快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农业发展,支持莱西市创建以设施农业为特色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规划利用为前提,有序推进非耕地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化开发。到2025年,全市设施种植培养面积稳定在50万亩左右。

  坚持“稳猪、扩牛、增羊、壮禽、强奶、培新”,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稳步推进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提升肉蛋奶供给保障能力。支持即墨区创建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提升设施畜牧业数字化生产力。到2025年,创建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场达到10家。

  稳步扩大深远海养殖规模,打造深远海绿色养殖新模式。依托青岛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发展深海养殖,高质量推动深远海养殖项目建设。完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和恢复体系,按照“一湾六岛”空间布局,加快建设海洋牧场。优化沿海渔港布局,积极地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完善海上运输、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

  健全设施农业科学技术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推动设施农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完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全产业链科技资源配置。支持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创新联合体,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持续推进设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发展科学技术创新主导的新业态新经济。

  引导支持农机装备企业、数字农业装备企业集中攻关突破关键农机装备,建设设施农机装备研产推用贯通试点基地。加快新型装备、材料与设施应用,因地制宜推广集约化种养模式,集成示范先进装备和关键技术。

  加强设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推广,构建“一主多元、多元融合”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搭建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的农技推广融合发展平台,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组织开展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结构的示范推广,开展专业化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设施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组织,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技术服务指导。

  大力发展集约化育苗,集中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育苗中心。加快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布局建设,推动农村产业高端设施提升和产业链配套。完善仓储冷链物流及烘干加工设施,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规划建设一批粮食烘干中心和烘干点,逐步形成粮食产后减损绿色烘干体系。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达到200个左右,带动农产品市场销售额突破千亿元。

  培育发展农村电商、农事体验和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滨海沿线和大沽河沿线生态农业产业带和一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路线;依托海洋牧场规范发展休闲渔业;创新产销衔接机制;稳步推广设施农业入股、分红和就近就业等利益分配的方法。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电商收入突破百亿元,休闲农业营收超过60亿元。

  广泛应用绿色防控技术与先进高效植保机械,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等生产技术,实现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全覆盖。在蔬菜瓜果集中种植交易区开展尾菜无害化处理试点;深化设施渔业养殖尾水治理;支持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探索设施农业节能发展模式,推进大棚温室节约能源改造和绿色建设。加快“固碳减排”“生态低碳”新技术和新装备在设施种养领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展节水灌溉,提升精准化管理上的水准。到2025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4万亩。

  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建立现代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库。加快现代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实施,尽快扩大规模效益。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现代设施农业整体水平提升。

  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示范面广、带动力强、引领性高的设施农业关键技术和先进设备。鼓励各级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贷款贴息。引导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依据设施农业特点设立专属金融理财产品,将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贷直通车范围。支持按市场化原则开展设施农业再保险。鼓励投贷联动,将合乎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落实好现有农业保险政策,构建设施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做好项目储备,引导撬动金融信贷,加大设施农业重点项目融资支持。

  各区、市加快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现代设施农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安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鼓励经依法许可,利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支持将现代设施农业纳入现代产业园等产业融合项目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实施范围,实行整体设计开发、投融资和建设。加强对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真实性、合法性的源头审核,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推动各区、市出台现代设施农业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支持设施农业领域企业认定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整合行业资源,推动现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方位多环节服务。

  各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专项领导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等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细。各区、市成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专项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设施农业重大项目库,健全设施农业工作推进调度机制,科学开展重点任务情况绩效评估。加强过程跟踪,及时准确掌握重点任务与项目执行情况,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和实际效果。

  积极推广展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和新模式,总结推介一批差异化、特色化的典型案例。宣传设施农业建设模式和经验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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